RB/T 191-2015《检测机构统一标识代码编码规则》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一部关于检测机构统一标识代码编码规则的国家标准。该标准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并自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RB/T 191-2015《检测机构统一标识代码编码规则》适用于所有从事检测活动的机构,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1、标识代码的构成:检测机构统一标识代码由12位数字组成,前6位为机构代码,后6位为机构内部代码。
2、机构代码的编码规则:机构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按照国家行政区划代码、机构类别代码和机构序号代码的顺序进行编码。
3、机构内部代码的编码规则:机构内部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由检测机构自行编制。
4、编码规则的变更:如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信息发生变化,需要重新编制机构代码。
5、编码的管理和使用:检测机构统一标识代码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维护,检测机构需要在相关业务活动中使用统一标识代码。
1、规范检测行业:通过统一的编码规则,可以规范检测机构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等信息,提高检测机构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提高检测质量:统一的编码规则可以方便检测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和数据共享,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3、保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可以通过统一标识代码,方便地查询检测机构的相关信息,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促进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统一的编码规则可以提高检测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更多检测相关信息请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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