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5月5日发布了DB21/T 2458-2015《温泉旅游小镇评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2015年7月5日正式实施。
《规范》首先明确了温泉旅游小镇的定义。温泉旅游小镇是指以温泉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业为主导,集休闲、度假、观光、娱乐、文化、体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1、公平、公正、公开:评定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科学、规范、有效:评定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评定结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动态管理:评定工作应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温泉旅游小镇进行复评,确保其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4、鼓励创新:评定工作应鼓励温泉旅游小镇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1、资源与环境:评定温泉旅游小镇的温泉资源、生态环境、景观环境等。
2、规划与建设:评定温泉旅游小镇的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
3、服务与管理:评定温泉旅游小镇的旅游服务、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
4、质量与效益:评定温泉旅游小镇的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
《规范》将温泉旅游小镇的评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评定等级的划分主要依据温泉旅游小镇的资源与环境、规划与建设、服务与管理、质量与效益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规范》规定了温泉旅游小镇评定的具体程序,包括申请、初审、现场评审、综合评审、公示、批准和公告等环节。
《规范》明确了温泉旅游小镇评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为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更多检测相关信息请咨询客服。
下一篇: 很抱歉没有了
Copyright ©2021 百检检测 沪ICP备19010749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