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是中国针对儿童自行车安全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与ISO8098:2002《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等同采用。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该标准适用于四岁至八岁儿童骑行的儿童自行车,其鞍座高度在435mm至635mm之间。这类自行车不能用于公路骑行,因此不应推定其需要具有适用于公路骑行的装备。对于鞍座高度小于435mm的玩具自行车,应符合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此外,该标准不适用于进行特技骑行的儿童自行车。
骑行者的手、腿可能触及的外露边缘均不应有锐利边缘。
突出物的长度、尾端倒圆等均有详细规定,以确保不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用于紧固把横管、把立管、把芯丝杆、鞍座和鞍管的螺栓等紧固件,其最小断裂力矩应大于制造厂商标称的旋紧扭矩的50%。
制动系统应操纵灵活、无阻滞,且应满足特定的制动性能要求。
手闸和脚闸的制动机构应独立有效,且应满足特定的强度和耐久性要求。
把横管的总宽度、把套的材料和尺寸等均有详细规定。
车把应稳定可靠,不得有松动或晃动现象。
车架和前叉应经过冲击试验,以确保其强度和稳定性。
车轮的转动精度、间隙、静负荷和车轮夹持力等均有详细规定。
轮胎与车架、前叉、泥板或泥板附件间的间隙应足够大,以避免手指夹入。
鞍座的尺寸、材料和强度等均有详细规定。
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应可靠有效,以确保鞍座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该标准规定了详细的试验方法,用于检测儿童自行车是否满足上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包括闸皮试验、制动系统负荷试验、车把部件的试验、车架/前叉组合件的冲击试验、车轮静负荷试验等。
儿童自行车应包含必要的安全警告和使用指导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和安全使用儿童自行车。这些信息通常包括制造商名称、型号、生产日期、安全警告、使用说明等。
制造商需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认证,确保产品在进入市场前满足所有安全要求。这有助于提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保障儿童自行车的质量和安全性。
综上所述,GB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标准涵盖了儿童自行车的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儿童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制造商和消费者都应严格遵守该标准,以共同维护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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